司法环境包括哪些?
包括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法律若干因素的总称。司法环境与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文化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它因这些环境因素的改变而改变。
内部环境:刑事司法人员、司法组织、司法体制、诉讼制度、司法经费等
外部环境:党的领导、社会舆论、新闻媒体、法律意识、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
如何区分社会保护与司法保护?
社会保护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它归根到底是要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司法保护是指国家执法机关和国家其他行政机关对未成年人驶时的一种特殊保护措施。
不同:司法保护是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犯罪的!这是他与社会保护的最重要的不同。
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区别?
一、保护方式不同:
社会保护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它归根到底是要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司法保护是指国家执法机关和国家其他行政机关对未成年人驶时的一种特殊保护措施。 注意,他是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犯罪的!
二、保护定义不同:
社会保护的保护对象是不特定的。司法保护的保护对象是特定的。比如关停黑网吧属于社会保护,它保护的不是某一个人,而是广大青少年。
司法保护的主体是公检法机构。比如你的案例中,主体是公安机关,那就是司法保护。
三、保护对象不同:
社会保护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它归根到底是要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
司法保护是指国家执法机关和国家其他行政机关对未成年人驶时的一种特殊保护措施,是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诉讼未成年不公开审理。
扩展资料:
啥叫破坏司法环境?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并处罚金
环保法处罚标准?
根据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规定,机关负责人审查过后的处理方法有以下3种:1、违法事实成立,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要按情节轻重和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作出行政处罚的,不给予行政处罚;3、符合该办法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移送相关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第五十一条【处罚决定】 本机关负责人经过审查,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违法事实成立,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根据其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移送有权机关处理。